新聞來源: 北市新聞網    http://tnews.cc/02/Newscon1_55329.htm
產品設計人才缺口大增學承電腦補習班課程受好評價
根據波士頓諮詢數據顯示,全球設計師人數約9000萬,而亞洲設計師僅佔一成,顯示亞洲區對於產品設計師的需求仍有成長空間前景也最看好,而隨著台灣近幾年對於產品設計的重視,凡舉從消費性電子產品、民生消費品、文創特色商品開發…等,都想透過產品設計增加大眾印象加深品牌注目度,而各大廠也大舉招募具創意發想的設計人才,學承電腦補習班有鑑於台灣就業市場中設計人才需求大幅提升,即規劃「Alias國際產品造型設計班」,自開辦以來深受大眾肯定獲好評價,報名狀況踴躍。 
  
 產品設計人才的短缺也讓企業願意以較優的薪資待遇來求才,學承電腦營業經理表示:「未來幾年,特別是工業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的領域,將會出現巨大的人才缺口需求,必將帶來下個設計人才需求的高峰期,擁有專業產品設計之技能,競爭優勢不可言喻,但對於非本科系畢業的民眾來說想要踏入這個領域仍建議找尋專業的進修機構學習,除有原廠師資之外也有完整課程規劃這樣才能獲得最佳的成效。」 
  
 學承電腦補習班的產品設計課程即包含「產品概論、2D與3D之設計思考、家俱設計、生活用品設計」,並有進階班「家電用品設計、手機設計、設計專題」,分別針對不同程度學員循序漸進階梯式學習,透過札實密集的課程與實作練習,讓學員能快速具備企業所需的專業技能,能因應市場動向發展和消費者的喜好擁有能立即上線的專業技能,如此才是求職者、進修加薪一舉致勝的關鍵。如您對於學承電腦「Alias國際產品造型設計班」課程或更多資訊有興趣請www.pccenter.com.tw了解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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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14.10.10-11.02╱ 09:00-17:00 (每月第一個週一休館)
活動地點:府中15新北市動畫故事館五樓展區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號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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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是相聚的節日,是不是有很多人許久沒有聚聚,好久沒有問候一聲『你好嗎?』
讓我們用最有溫度的文字送出親筆寫下最溫暖的問候與祝福,用明信片把你跟我put together!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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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的:
慶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主辦單位)為拓展噴火槍的市場,徵求擁有時尚敏銳度與出眾設計感的你,描繪出你心目中噴槍及
打火機的外觀。
競賽類別:
1.指定機種 HT-950 (改頭換面)
(在指定機種外觀變化顏色、塗鴨、不同材質的運用,2D、3D 造型
變化,不得變更內部瓦斯管結構。)
2.非指定噴槍機種 (天馬行空) (天馬行空不限噴槍尺寸,
突破原瓦斯管結構設計,進行外觀、顏色、塗鴨之變化。)
3. 打火機類 (小巧玲瓏)
(已一般市售打火機的大小為主,改造外型或使打火機設計更時尚。)
*已上三項需標示點火開關位置,瓦斯管位置及噴火管位置。
請參賽者選妥所要參賽的項目後運用自己的想像力,
創造出兼具實用與美觀的產 品,改變傳統市面上一成不變的噴火槍
外觀。
詳細機種款式,請登入 Investa 官方網站 http://www.investa.com.tw/
報名資格:
對設計有熱誠且願意展現自己創意 ,國籍不限。 評分標準
1. 創新 40%
2. 整體 30%
3. 實用 30%
評審由慶恆科技公司聘請相關專家依據 3 大評分標準評分。
活動獎項
3 項比賽各取一名,
改頭換面獎 20,000 元
天馬行空獎 20,000 元
小巧玲瓏獎 20,000 元
*如沒有合適的作品,本主辦單位有權從缺。
報名辦法與時間
1. 即日起(9/15)至 10/31 晚上 11:59 止,
為期 1 個半月。(主辦單位有權依作品報 名情形延長比賽時間)
2. 官網下載報名表單 http://www.investa.com.tw/
並選擇所要參加的競賽類別,一人可參加三項競賽類別,
同一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投遞 。
3. 下載作品授權表單並填妥,慶恆公司享有一切開發,
展示與販售之權利。
4. 採取線上報名或郵寄擇一報名,
下載報名表後,請電郵到主辦單位信箱
(competition2014@investa.com.tw),
已方便主辦單位統計數量。
5. 如採郵寄報名須把報名表單、授權表單與作品放在同一信封中
寄到正確地址, 請參賽者自行保留票根與追蹤信件,
主辦單位不負責追蹤與回報是否收到信 件,如須確認主辦單位是否
收到,請電洽詢問。
6. 如採線上報名須把報名表單、授權表單與作品一起寄到主辦單位信箱
(
competition2014@investa.com.tw),如須確認主辦單位是否收到,
請電洽詢問
7.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或郵寄至郵寄地址,送件日期以郵局郵戳或
宅配單日期為憑,之後寄出之作品不納入評審流程。
8. 得獎名單預計於 11 月底,於官網公布並通知得獎者。
(詳細公佈時間,依實際報名截止日後一個月公布 )
9. 本公司保留最後舉辦、修改活動以及認定參賽者資格的權利,
正確資料以官 網最後公布為準。
參賽須知
1.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樣底。
(參賽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與作品一併寄至主辦單位。)
2. 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
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3.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
「增加得獎名額」辦理。
4.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曾參加其他國內
外相關設 計競賽,亦未曾於其他媒體公開發表。如經查獲,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5. 得獎後所製作之模型成品之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不得要求返還。
6.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產品作品類別與規格
1.設計圖稿每單件作品 2 張:須為 A3 尺寸。圖面包含 2D 三視圖、設計圖與實 物之比例,手繪稿或是電腦繪圖稿均可
(.dwg、.ai、jpgc 或其他繪圖檔案)。
2.產品尺寸請參考附圖與競賽類別說明。
3.本次作品徵件為設計稿,無須製作成品出來。
4.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
5.請確實填寫設計理念與創意發想。
郵寄與聯絡方式
執行單位: 慶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內湖 區新湖一路 85 號 3F
電話:(02)2793-7016(徐先生)
傳真:(02)2793-6211
電郵?A HREF ="mailto:Gcompetition2014@investa.com.tw">Gcompetition2014@investa.com.tw

收件人:慶恆科技 有限公司 徐先生 收
* 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於信封正面註明
「申請 MR.TORCH 盃噴火槍設計賽」字 樣
-----------------------------------------------------------------------------------------------------------------------------------------
更多消息請上工業設計協會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cida.design
工業設計協會官方網站:
http://cida.org.tw/index.php
活動官網:
http://www.investa.com.tw/[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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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內容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



一、活動宗旨

  家居生活用品補助計畫,為發展具有特色之家居生活所需之各式傢俱、傢飾及用品,特將第2次補助聚焦在「家居生活用品」,期透過補助設計業者與產業界共同創作之作品或設計構想,將文化創新價值及內涵落實於實際的居家生活。
二、計畫依據及補助產業
  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9年2月3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022451號令公布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中,第3條第1項第3條第4款工藝產業、第9款產品設計產業、第14款創意生活產業,界定本計畫補助類別(詳附表一),及本局103年6月26日北文發字第1031185886號令「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藝術、設計媒合產業補助作業要點」訂定之。
三、申請資格
 (一)個人:凡年滿二十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個人,取得產業界同意,提出雙方議定合作同意書,即具提案資格,可報名提案。
 (二)團體:團體取得產業業者同意,提出雙方議定合作同意書,即具提案資格,可報名提案。
 (三)報名作品須具新北市意象或文化內涵。
四、補助原則
 (一)本補助計畫,須文創業者結合產業界業者合作,方得提案,並以新北市文化意象為創新設計等具創意構想、符合「家居生活用品」主題之產品送件申請。
 (二)為發揮新北市地方產業的文化價值及創意內涵,有關各提案計畫,提案者須具備掌握文化容核心價值之創意創新研發能量與關鍵技術,對市場需求有拓展之實績或實力,具有商品化及產業化效益之明確可行之研發生產計劃。故提案者需詳細提出計畫書、計畫內容、生產規模、價格分析及行銷通路說明、預期效益報告等,並須出具設計業者與產業界之合作同意書及產品生產同意書。
 (三)同一計畫,本局每一年度以補助一次為原則;同一團體或個人每一年度以提出一個提案為限。
 (四)各申請計畫已獲得新北市政府其他單位補助者,本局不再重複補助;若於核定後查知該計畫於本府有重複補助之情況,本局將取消補助並限期繳回補助款。
 (五)如同一計畫,分別向2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各申請計畫已獲得政府機關補助之項目,本局不再重複補助;若於核定後查知該計畫有重複補助之項目,本局將取消補助並限期追回補助款。
 (六)本計畫之補助項目,為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之研發、生產、行銷、推廣等相關事宜,不補助資本門之機械設備費用、常態性人事費用、行政管理費等屬基本營運之經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補助對象:
  1.曾接受本府暨所屬各機關獎勵、輔導,但評估結果績效不佳或無正當理由延遲結報者。
  2.最近一年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情節重大,或違反公序良俗,經舉證屬實者。
  3.申請之日前三年內,曾有違反協助、獎勵或補助相關法令、約定或條件之紀錄者。
 (八)該計畫如作為取得學位或學術升等之用,不得提出申請。
五、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3年10月31日(五)下午5時30分止,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憑。
六、計畫執行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04年1月30日(五)。
七、申請時間與交付方式
 (一)103年度申請案預計受理期程:






















辦理項目



時程



收件期間



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0月31日(五)止



補件通知



收件截止日起,14個日曆天內發出補件通知(補件限期為7天內)



審查結果公佈



補件資料收齊後,30個日曆天內公佈



 
 (二)本局採事前審查原則,申請者應將申請案裝入自備信封套(以一案一信封送件),申請表件及計畫書請依序排列並以迴紋針或燕尾夾固定之,請勿裝訂或以膠裝或環裝形式送件,以利補增附件及開會審查。

  1.郵寄:請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信封請註明「申請103年第2次文創藝術、設計媒合產業補助-家居生活用品設計」)。
  2.專人送達:含快遞、親送等,於受理收件期間內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
八、申請文件及格式(如格式不符或資格文件不全者則不予受理)
 (一)申請本補助應檢附下列資料:

  1.申請書,一式8份,內容如下:
   (1)申請表(如附件1,置於申請書首頁)。
   (2)合作同意書。
   (3)產品生產同意書。
   (4)設計及產業說明表。
   (5)智慧財產權及相關責任聲明書。
   (6)個人資料運用聲明暨同意書。
   (7)作品附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相關重要獎項得獎者及佐證資料尤佳,如得獎通知函、獎狀…等。
  2.計畫書及光碟,各一式8份,內容如下:
   (1)計畫名稱、緣起、目標、單位名稱、執行時間。
   (2)計畫內容,須詳述計畫項目、執行方式、執行期程...等(圖檔以Jpeg格式;影音檔案以avi、mpeg1、mpeg2等格式,每件三分鐘以內之精簡版)。
   (3)生產規模、價格分析及行銷通路說明計畫。
   (4)預期效益。
   (5)經費概算表及經費補助需求(如已確知或尚在申請其他機關團體提供經費補助者,應予註明)。
   (6)作品設計樣稿、圖面說明及模型(可提交實物或3D模型等有利評審之具體作品呈現)。
   (7)附錄:證明文件(詳附表二)、各計畫項目之必要附件及補充資料、其他具創意作法或有助說明執行能力之資料。
 (二)申請者如為個人,應檢附身分證或護照影本;倘為立案團體或法人組織,應附營業稅籍證明、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
 (三)申請資料須於本局規定收件期間內親自送達或以掛號等方式寄達本局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單位所送之資料及相關附件,不論是否核准給予補助,概不予退還。
 (五)逾期提出之申請單位,不予受理。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表件未符規定或欠缺得補正者,本局得請申請單位限期補正,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本局不予受理。
九、審查考量原則
 (一)創意設計:創新(材料或作品)及使用性(功能)
 (二)比賽主題:符合新北市文化意象之特色及創意內涵

 (三)實用性:作為一般需求之需求性
 (四)製造及做工品質:運銷包裝之可行性及難易度
 (五)市場行銷:商品化效益及市場規模
 (六)品牌行銷與後續市場發展規劃
 (七)經費編列之嚴謹性及合理性
 (八)自籌款編列之確實性及合理性
十、審查結果及補助金額核定
 (一)本年度以至多補助團體5案、個人5案為原則(案數為暫定),各申請案之補助額度,由審查委員決議之,以不超過申請計畫總經費的四分之一為補助原則(額度為暫定)。
 (二)審查會議所核定之各案補助金額,其總和未達年度補助預算總額度時,以各案件核定金額補助之;其總和逾年度補助預算總額度時,依各案件核定補助金額佔所有核定補助金額之比例核發之。
 (三)補助結果將於審查結束經完成行政程序後,於本局網站公告,並以書面通知。
十一、經費撥款及核銷
 (一)獲得補助之申請案,應按計畫專款專用。
 (二)補助款依下列方式撥付:
  1.第1期:各案於複審及計畫書審定通過後,即可辦理第1期(40%補助款)之撥付事宜。
  2.第2期:受補助單位應於該年度規定期限內完成補助計畫,並繳交產品樣品1份(樣品與實品比例1:50)、成果報告資料及光碟(含計畫成效、照片或圖檔、其他相關資料,及全部資料之電子檔)共一式5份,經本局查驗無誤、無待解決事項後,即可辦理第2期款(60%補助款)之撥付事宜。
 (三)成果報告書格式由本局另行訂定並提供。
 (四)撥款及核銷方式依「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補(捐)助業務管考作業規定」(附表三)辦理。
 (五)補助款之所得稅申報事宜:由受補助單位依所得稅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處理並負責申報。
 (六)逾期未請款,經本局通知限期請款,屆期仍未請款且無合理原因者,撤銷其補助,次年度不得提出新申請案。
十二、其它配合及注意事項:請下載附件要點及簡章
十三、本計劃聯絡人及電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文化發展科 承辦人:林雅玲 分機:4478
   總機:(02)2960-3456 傳真:(02)8953-5310


 


 


 


 


 





 


2014/9/30 下午 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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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承電腦補習班[Illustrator教學示範] 快速畫出插花的花瓶
<!--[if !supportLists]-->1.       <!--[endif]-->先用[矩形工具]畫出一個長方型,然後<填色>C50 Y100 K25,<筆畫>不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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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近年來,台灣政府積極推動高速公路電子化,2014 Taiwan「Green Smart Mobility」微電影競賽將透過微電影與個人生活經驗結合,使大眾對於「綠色環保智慧運輸」概念產生共鳴。ETC為用路人節省寶貴的時間,「因為ETC,可以把時間留給最重要的人事物」,邀請您一同分享使用電子化國道的美好經驗,塑造台灣更美麗、進步的正面形象
二、目的
藉由舉辦微電影競賽,推廣「以環保綠化替代高耗能、高汙染產品」與「以科技智慧自動化節省人力成本消耗且使得公共交通運輸更加順暢快速」等概念,透過微電影與個人生活經驗結合,傳遞出ETC為用路人節省寶貴的時間,讓我們有更多時間與生命中重要的人事物分享每一刻的理念
徵件主題- 「因為ETC,可以把時間留給最重要的人事物」
微電影類型不限- 劇情片、紀錄片、音樂MV
參考主題
⋆ 旅行 - 那些年我們在公路上
⋆ 記憶 - 拾起過去最想回去的時光
⋆ 季節 - 以四季作為故事串連(春夏秋冬)
⋆ 挑戰 - 成為自己人生的冒險王
⋆ Road Movie - 透過流浪,展開找尋自我的旅程
四、 指導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五、執行單位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獎金獵人(恩克斯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 賽程規劃
競賽期間:2014年09月15日~ 2014年11月16日
投票期間:2014年10月11日~ 2014年11月16日
得獎公布:2014年12月2日
頒獎典禮:2014年12月10日舉辦
七、 比賽辦法
1. 參賽資格:全台學生及一般社會人士參加,限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投稿,請上傳影片至Youtube,至網站填寫報名資訊及影片連結
3. 投稿規格:
.影片長度 30秒 ~ 5分鐘
.影片須為720p以上規格
.檔案類別avi / mov / mpg(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之格式)
.影片應加中文字幕
.影片內容須包含至少一項「高科技、自動化、環保、ETC、環保綠化」等元素
.鼓勵參賽者,結合高鐵、台鐵、高速公路、公路作為拍攝場景
.上傳之影片必須完成剪接與後製手續,兼顧影片美觀與流暢度
.獲獎作品則於得獎公布後提供原始檔案供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使用
八、 獎勵方式
將所有主題之作品進行綜合評選,各獎項發給獎勵金如下表:
九、 評審標準
30% -主題契合度
25% -創意呈現
15% -技巧(含攝影、剪接、音樂)
30% -網路人氣投票(每人每天只能進行一次投票)
十、注意事項 (比賽條款)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應返還已領取之獎金。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付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所有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仿冒他人作品,且不得有侵害他人享有著作權之情事,如涉及他人肖像,應取得該他人之書面肖像使用同意書,若有違反侵害他人權利,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察覺,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參賽者繳交文件作品資料,請自行留檔備存;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子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5.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不予收件,不另通知;未獲獎作品恕不退回作品,且不另行公布
6.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7.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參加任何活動得獎,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年度計算),得獎人須做得獎申報扣繳,並提供申報相關文件〈領獎簽收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且須於年度報稅計入個人所得。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及二代健保稅額得獎超過NT$5,000元者,代扣2%稅額
8.獎項提供後,所得稅徵收前將收到主辦單位所發出之扣繳憑證;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主辦單位將中獎獎項提供予得獎人(中獎人未能於中獎名單公布一週內依法繳納應繳金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網站公布之
9.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參賽者,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無償使用得獎作品於報章雜誌、電子媒體、廣告文宣、網站等各類媒體,參賽者日後縱將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轉讓第三人,亦不影響主辦單位使用得獎作品之權利。
10.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11.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網站公布之

 

報名截止: 

2014/11/16



得獎公告: 

2014/12/10



投票期間: 

2014/10/11 to 201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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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長期以來致力於藝文推廣,期望為台灣攝影創作盡一份心力,自2007年起開始舉辦「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透過競賽方式募集了許多來自國內、外優質的攝影作品,並於北、中、南舉辦攝影巡迴聯展,讓更多人能共同參與此攝影盛事,同時,我們也邀請了多位享譽國際的攝影名師來台展出,讓優秀創作者有機會與國際級大師共同展覽、提供攝影愛好者交流的優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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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主旨:設計「爭鮮」兩個漢字
二、主辦單位: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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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技嘉教育基金會、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辦的第十三屆Great-design奇想設計大賽於9/16(二)開跑, 奇想設計大賽是大學工業設計領域的年度盛事,廣受相關系所師生矚目。
 
今年的競賽主題「創新科技組- Contact」、「美化人生組-Multi-thinking 」,期望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學子對網路產品下一步物聯網產品的重視與了解,及為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A.創新科技組—Cont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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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程
網路徵件時間:2014年9月1日(一)~10月13日(一)
網友投票時間:2014年9月9日(二)~10月15日(三)
得獎公告時間:2014年11月10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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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設計X鼓掌
(作者URL: http://designxpipi.wordpress.com/)
編譯:黑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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